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
- 发布日期: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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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盘锦人事人才网 时间:2011-12-26
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
(摘自盘人社发[2011]38号)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如下:
(1)受聘到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条件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到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受聘到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受聘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5)受聘到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6)受聘到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受聘到八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8)受聘到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9)受聘到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具备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0)受聘到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11)受聘到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具备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2)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已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具备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