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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2010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0-10-14浏览次数:1080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2010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高线缴费标准:2008*8.6%*12=2072.28元

    低线缴费标准:2008*5%*12=1204.8元

    2010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每人每年90元,享受财政补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5元。
 
    备注:2009年市社平工资是24094元/年(200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