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辽劳社发(2007)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几年来,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129号)要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市普遍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形式、工作条件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机构、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得到初步落实,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展开。但目前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条件比较差,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场地和设施缺乏,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缺乏保障;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属地管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由于采暖费等问题无法解决,使退休人员无法纳入社区管理;各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质量不高;退休人员档案库建设滞后,档案移交进度缓慢;退休人员老年公寓建设工作没有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各市要重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人员经费和基本工作经费需要;要重视解决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缺少活动场地的问题,积极筹集资金,制定具体计划,不断改善退休人员的社区活动场所;要指导街道和社区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要适当充实劳动保障社保干事队伍的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和有关知识、技能;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项社会保险。
二、加快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工作步伐
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今年,各市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比例都要达到85%以上。各市新退休人员要直接移交到社区;目前仍采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管等过渡办法的,原则上要全部实行社区管理;在独立工矿区和企业生活区居住,仍由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的,应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向社区管理逐步过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社区管理的步伐。
三、稳步推进退休人员档案馆建设和档案接收工作
要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由县(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集中统一管理,或由县(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代管,以确保退休人员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馆要符合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标准要求,面积要能够满足今后较长时期增量需求,要配备标准密集架等设施,符合防潮、防蛀、防火标准。按照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和接管流程,统一接收标准,实施高标准的档案管理。2007年,全省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人数总体上力争达到纳入社区管理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继续做好生存认定工作
各市要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数据库,全面掌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和数据。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及时准确地掌握退休人员的基本生存状态,从源头上杜绝冒领和错领情况的发生。今后每年都要主要依托社区开展一次退休人员生存认定工作。各市要总结协查工作经验,增强协作意识,继续开展70岁以上省内跨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查认定工作。
五、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各市要努力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退休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于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走访慰问,指导退休人员自管互助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及时解决退休人员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力量,协助退休人员解决在看病就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活动场地、设施,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健身活动。
六、开展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工作
各市应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退休人员公寓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政策扶持、社会举办、市场运作、加强管理的原则,推进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退休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兴建不同规模的退休人员公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休人员公寓的行业规范、服务质量、管理运作、收费标准等标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进行定期评估,弓l导退休人员公寓在合理收费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
七、研究探索解决退休人员采暖费统筹管理问题
要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共同解决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这项工作切实取得新的进展。由于退休人员采暖费等统筹项目外费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退休人员与企业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成为制约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向前发展的主要瓶颈。对此,各市要借鉴大连市的做法,不等不靠,积极研究探索,加快退休人员与企业分离的步伐。各市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采暖费等统筹项目外费用统筹制度,实行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退休人员与企业彻底分离,建立起退休人员待遇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八、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市要认真总结前一时期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深入调查了解退休人员多方面的需求。对今后的工作做出部署,既要有长期的规划和打算,又要有近期的安排和举措。要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采取树立典型、建设各类服务基地等措施鼓励退休人员自身进行参与,组织街道社区召开经验交流会,实地参观学习等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把工作推向前进。
附件:2007年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标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劳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通知
抄送: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07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2007年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标
单位:万人
项目
地区
|
社区管理
人数
|
档案接收
人数
|
合计 |
2 9 4 |
1 4 5 |
沈阳 |
7 3.3 |
2 2 |
大连 |
4 9.4 |
2 2 |
鞍山 |
2 9.6 |
1 0 |
抚顺 |
2 4.3 |
8.5 |
本溪 |
1 4.8 |
1 1.2 |
丹东 |
1 4.8 |
1 1.2 |
锦州 |
1 6.1 |
8.0 |
营口 |
1 2.5 |
9.5 |
阜新 |
9.0 |
4.4 |
辽阳 |
1 1.3 |
8.2 |
盘锦 |
6.1 |
4.6 |
铁岭 |
1 1.7 |
8.9 |
朝阳 |
1 0.5 |
8.4 |
葫芦岛 |
1 0.6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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