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盘锦地区招募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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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6号)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对我市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21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盘锦地区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9年、2020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证书。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二、支持政策和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招考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四)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鼓励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补充基层人才队伍力量。
(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七)支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创业。各地要为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八)扶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自主择业,鼓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九)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如需要人事代理,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十一)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9:00 - 7月9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2021年7月9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9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核
2021年7月15日、16日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须携带《2021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提示:报名登记表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打印,表下面的章不用盖。)及学历和身份证明材料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进行资格审查。携带三份报名登记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各1份。2021届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提示:现场审核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截至7月16日下午4:30没有来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的同学视为放弃本次招募活动。
(三)招募选拔
2021年7月24日,盘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笔试考试并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比例2:1,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各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在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7月31日,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下达的招募计划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募人选,总成绩同步公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资格审查复审、体检和培训时间待定
咨询电话:0427-22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