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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公告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考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笔试考试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用人原则。

2.坚持岗位标准和专业要求,侧重专业知识。

3.委托第三方出题、统一政策、统一标准。

二、  笔试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1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8:20考生开始安检入场)

三、  笔试考试地点

1.笔试考试地点:盘锦市高级技工学校(原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2.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三厂),兴隆台区乘5路,双台子区乘2路公交车,“石化技校”站下车,往西走100米,路北即是。

四、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确认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和应聘资格,然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  笔试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501办公室。

注意: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

六、  其他要求

1.参加笔试考试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任何证件均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作废;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追究其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禁止将试卷及答案传出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如移动电话、计时器、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和录放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

七、防疫要求

1.请各考生密切关注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管理政策,严格遵照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以落实疫情防控需求。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进行入场验证。应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所有考生体温低于 37.3℃ ,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防疫健康信息码三项材料齐全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考生参加考试日前14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3.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试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诊断证明。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盘锦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14天隔离及核酸检测,进入考场时需提供近3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4若考生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确定无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备用考室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未出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如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定点机构排查诊治。

5.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市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场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场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场,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7.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当天如国家、省、市发布最新的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按照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2939105

附件:盘锦市疾控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1).xlsx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2月2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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