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社局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保自由人养老保险业务下沉暨就近办的建议》(第0016号)的答复意见 盘人社函﹝2020﹞39号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501

盘人社函﹝202039

 

赵红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保自由人养老保险业务下沉暨就近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全省将统一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经办规程,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公共服务平台。预计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将在10月份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办理流程和模式。您提出的自由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业务下沉到街道(乡镇)办理问题,需要省社保信息系统支撑,市人社部门已在省人社厅进行省级统筹调研时,提出相关业务下沉的建议,省信息系统上线后将陆续开发、不断完善,我市将根据省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经办模式调整情况适时推进,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下沉到街道(乡镇)办理,按照“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参保服务。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您继续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423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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