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346

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该项工作当前重点指标主要由市发改委定期向省发改委报送。涉及到我局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增长工作。二是截至目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培训工作,已完成269个部调和省调样本企业数据上报任务。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6%,低于省考核指标4.4%的1.74个百分点,消除零就业家庭206户,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征集创业项目92个,举办创业大讲堂9次,遴选创业导师50名,开展其它活动13次。一是9月17日,在大洼区荣兴镇举办了“五送”下乡活动,29企业提供了1000多个就业岗位,现场求职者3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达成意向求职者248人,成功入职17人。现场展出了200个创业项目。二是7月14日—16日,举办盘锦市第四届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三是举办线上创业大讲堂7期。

四、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引育用留力度,完成省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任务。截至目前,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完成市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的75%。

五、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3000人。截至9月份。共引进各类人才2636人,完成年度指标3000人的87.8%,其中,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兴隆台区引进559人,双台子区引进579人,大洼区引进336人,盘山县引进383人,高新区引进317人,辽东湾新区引进462人。

六、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成省城镇新增就业任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市新增就业20043人,完成省确保目标2.3万人的87.15%,完成省争取目标2.6万人的77.0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6%,低于省考核目标4.4%的1.74个百分点,在省政府考核指标中名列前茅新增创业10889人,带动就业24266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9%和121%;扶持创业带头人356人,带动就业1278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89%和107%;征集创业项目92个,举办创业大讲堂9次,遴选创业导师50名,开展其它活动13次;消除零就业家庭206户,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

七、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农民工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检查用人单位274家涉及职工1.23万人,其中农民工818人,查处拖欠工资80件,为408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670万元。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308家,涉及劳动者6.8万人,为为67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969万元。三是推进欠薪一体化预警信息平台系统运行。1-9月,通过银行专用账户为9280名农民工代发工资1865万元。四是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查办率实现100%。

八、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盘锦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盘锦市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盘人社发﹝2020﹞29号)。三季度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度要求,我市实现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市税务部门已将征收的当月企业养老保险费直接上解省级基金专户管理,每月发放养老金所需资金已由省级全额下拨。市社保经办机构设立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用于接收省级拨付的养老保险基金,我市按省级统筹要求完成了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任务。

九、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三季度我市按国家、省要求完成了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全市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52019人,调整前人均月养老金1827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1931元,平均月增加104元,增长率约为5.69%。此次养老金调整后,全市月增加养老金支出3089万元。并补发1-6月份养老金支出了18500万元,顺利完成本次养老待遇调整工作。

十、完善各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政策,抓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契机,统一使用省级集中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确保在年底前将社保转移经办周期由45天压缩至15天的目标。

十一、以盘职院为龙头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截至目前,盘锦公共实训基地一期工程主体及安装部分已竣工并开始预验收工作,路面水稳、绿化及甬路铺设完成85%。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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