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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随身听:注意!这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就业、社保、劳动关系那些事,小伙伴们是不是非常需要专业解答?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北京新闻广播推出系列节目,为你送上丰富的人社知识大礼包。

  节目涉及的政策主要适用于北京的劳动者,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妨参考借鉴,具体问题欢迎拨打12333咨询解答哦!

   2019年毕业的同学们已经陆续走上工作岗位,而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护身符。今天的节目,我们就帮助大家规避风险,讲讲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No.1口头合同不能签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即使是亲戚、熟人的单位,也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放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提供证据,导致后患无穷。

No.2简单合同不能签

  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基本要素和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合同违约行为的追究条款。因此,一旦入职后,即使工作内容、薪资报酬没有按照面试约定,劳动者也只能吃哑巴亏。

 

No.3不公平的合同不能签

  大家在阅读合同时会发现,这类合同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只强调用人单位权利和劳动者义务,对劳动者利益涉及很少。

 

  这种滥用所谓解释权的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合同中对用人单位的免责条款会对劳动者非常不利。

No.4双面合同不能签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合法规范,应付检查;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实际执行。

  由于存在一份签过字的“真合同”,所以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劳动者无法提供自身利益被损害的有效证据,索赔艰难。

No.5卖身合同不能签

  有人戏称劳动合同就像卖身契,但事实上,如果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这种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签。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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