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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随身听:除了高温津贴,高温下劳动者还享有哪些权益?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劳动者因高温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资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
孕妇不能高温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
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劳动者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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