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网上热线 >热点问题

关于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答:
   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企业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到你酒店所在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企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下一篇: 职工慢性病—门诊慢病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