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年度盘锦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 发布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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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盘锦市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盘人社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2017年社保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盘锦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缴费基数做如下调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44元)60%-100%之间为基数:
1、 60%缴费:5155.2元/年(每月429.6元);
2、 70%缴费:6012元/年(每月501元);
3、 80%缴费:6871.2元/年(每月572.6元);
4、 90%缴费:7730.4元/年(每月644.2元);
5、 100%缴费:8587.2元/年(每月715.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44元)8.6%和5%为基数:
1、 8.6%缴费:3692.52元/年 (每月307.71元);
2、 5%缴费:2146.8元/年(每月178.9元)。
2016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90元(两县100元),享受财政补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5元。
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在每年1月份缴纳。
提示:每月要在20日之前按月存入对应金额,不要欠费,医疗欠费有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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