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次数:304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等多项任务的政府职能部门。
  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6】14号)精神,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6年收支总预算(含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77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5773.8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3.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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