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 发布日期:2017-06-05
- 浏览次数:1098
2012年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2年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
60%档次:30397×20%×60%=3648元;
70%档次:30397×20%×70%=4257.6元;
80%档次:30397×20%×80%=4864.8元;
90%档次:30397×20%×70%=5472元;
100%档次:30397×20%×100%=6081.6元。
如果在不改变缴费基数的情况下,将相应的缴费金额,直接存到在邮政储蓄开的养老保险存折里就可以了,邮政银行按月分别划入社保账户和国库。每月1—12日缴费(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当年缴费不能晚于下年的6月12日。
(2011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年30397元,每月2534元。)
2012年盘锦市个体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012年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医疗高线:29878×8.6%=2569.68元;(2569.68+90=2659.68元)
医疗低线:29878×5%=1494元; (1494+90=1584元 )
2012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90元,享受财政补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5元。
(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年29878元,每月2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