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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病怎样办理?办理时间?待遇怎样享受呢?

  
 
    回复:

        患者需持有一年以前的住院病志复印件,每年一至四月份到市医保中心医管科登记待鉴定。待遇享受:门诊特定病种患者持特定病种门诊手册及IC卡到本人所选定点医院挂门诊特病号并到门诊特定病诊室诊治,门诊医疗持卡结算。进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的费用,年度内执行一个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报销,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最高补助限额与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超过65000元时,由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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