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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郭明义精神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求和内容

  《关于开展学习郭明义精神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辽组通〔2011〕46号)(摘要)

  活动要求:

  突出“一个主题”,要突出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全面振兴为主题。抓住“两条主线”,要紧紧抓住创先争优和开展向郭明义同志学习的两条主线。

  达到“四个要求”,要达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对人民负责,就是要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想问题、做决策、干事情,必须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尽职尽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要认真履行公务员权力和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推进工作的动力、树立形象的坐标;让人民满意,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心系人民群众,满腔热忱为人民群众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和最终目标。

  实现“六突破、六转变”,就是要在强化党的宗旨、打牢思想根基上取得新突破,在增强公仆意识、端正对人民群众根本态度上实现新转变;在改进执政理念、端正工作指导思想上取得新突破,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上实现新转变;在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上取得新突破,在创新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效能上实现新转变;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树立公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形象上实现新转变;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在关注社会进步、努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上实现新转变;在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评价和测评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积极推进机关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务实作风上实现新转变。

  活动内容:

  (一)学习郭明义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政治品质,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要通过定期开展党史教育、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党的重要文献学习等活动,牢固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二是要继续组织广大公务员向吴大观、杨善洲、郭明义等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打牢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权力观用权、事业观干事、群众观做人的思想基础,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二)学习郭明义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时代精神,带头争创佳绩、创造人民满意业绩。一是要经常深入基层,向人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本领。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叫响“服务群众有司法,调解矛盾找司法”。三是要认真落实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提高执法执业水平,构建考评和激励机制,争先进,创佳绩。

  (三)学习郭明义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带头服从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一是要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雷锋式司法行政干警主题教育活动,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增进干群感情。二是要使“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持续良好开展,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减免困难群众公证费用等方式,热心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学习郭明义克己奉公、艰苦朴素的优秀品德,带头遵纪守法、树立公正廉洁形象。一是要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使系统内广大公务员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二是要普及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廉政勤政规定,加强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三是要公开岗位职责,实施岗位目标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推广“民主议事大家谈”活动,培养系统内广大公务员对司法行政事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和干劲。

  (五)学习郭明义关注社会、促进和谐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带头弘扬正气、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一是要在系统内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要继续推进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入基层,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改进思想,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实情、出实策、办实事,大兴为民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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